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划分所承担的大中小型企业级怎么区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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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二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一级资质申报材料。企业由一级资质降为二级资质,其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一级资质申报材料。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 *** 系统工程的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等服务,涵盖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环节。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系统集成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系统集成服务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收入,包括咨询设计收入、软件开发收入、集成实施收入、运行维护收入、数据处理收入、运营服务收入等,也包括系统集成项目中销售外购硬件、外购软件和自制硬件的收入。企业应设置明细科目对系统集成收入单独核算。
营业收入是指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区分系统集成收入、其他IT类收入和非IT类收入。其他IT类收入是指与系统集成项目无关的IT类收入。非IT类收入是指与IT行业无关的收入。
(二) 财务状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数据应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依据。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果是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应单独列出申报企业的数据,合并的数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反映申报企业的系统集成收入、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包括外购软件的账面净值和自主开发软件的账面净值)、 *** 补助等有关数据。
2、企业近三年度主业均没有出现亏损,年均净利润率不低于5%或年均净利润不少于800万元。
主业出现亏损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 *** 补助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出现负值。
(2)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补贴收入中的 *** 补助后出现负值。
(3)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 *** 补助后出现负值。
企业如因战略转型、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对近三年度主业和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可将有关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后,提交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经部资质办认定后可视为符合利润指标条件。
3、企业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不少于200万元,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包括外购软件的账面净值和自主开发软件的账面净值)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数据以企业申报资质时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
(三) 信誉
1、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是指企业在资质初次申报、升级、换证、监督检查及变更事项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 业绩
近三年完成的项目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内通过验收的项目。
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项目实施所在地为准,如有一个实施地在境外的项目视为符合此项条件要求。
企业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中有第三方验收测试报告(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或有监理企业(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签署的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少于5个。
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是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占合同总额的比例为100%的项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包括咨询设计费、软件开发费、集成实施费、运行维护费、数据处理费、运营服务费,不包括软硬件购置费、自制硬件费、建筑工程费、运费和税金等。
(五) 管理能力
1、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包括GB/T 19001-ISO9001、GJB9001、SJ/T 11235、GJB5000,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是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一个。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过程,与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相关的所有部门、人员应在体系覆盖的范围内。
GB/T 19001-ISO9001、SJ/T 1123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带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志。GJB9001和GJB5000认证证书应由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颁发。
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是指企业GB/T 19001-ISO9001、SJ/T 1123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工作网站上当前处于有效状态,GJB9000和GJB5000证书在认证机构工作网站上当前处于有效状态,且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一年,如到期换证,新旧证书有效期的间隔时间不超过90天。
2、企业应根据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要求,通过项目启动、计划、执行、监督与控制和收尾过程组保证项目的完成,实现项目整体、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和采购的管理。
企业应有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有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有项目管理评价 *** 、项目管理知识库和项目管理工具。项目管理工具包括企业购置或自主开发的具有项目管理功能的工具。
企业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可核查。
3、企业应配置专门的客户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有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机制。
企业的客户服务制度、流程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有明确的服务响应时间,且有记录、可核查。
4、企业应建有内部基础 *** 环境,通过管理软件实现内部办公、财务和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
5、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职称可以按下表作视同处理。
学历职称中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大学本科硕士/双学位博 士高级职称------11年及以上8年及以上3年及以上中级职称---8年及以上6年及以上3年及以上毕业当年初级职称6年及以上4年及以上2年及以上毕业当年---
财务系列职称包括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包括经济师。
(六) 技术实力
1、主要业务领域是指企业近三年完成项目的所属领域中合同总额列前三位的领域。
项目所属领域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领域分类目录》(表1)的分类填写。
表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领域分类目录
序号领域名称用户界定1党政各级党委、 *** 、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组成部门2军队军队、武警等3社团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其他非赢利性组织4金融银行、证券、保险、投资、信托等企业;其他金融活动企业5电信电信运营与服务企业(包括ISP、ICP,但不包括研究、生产、制造电信产品的企业)6交通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城市交通等企业;其他运输服务企业7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运输和供应企业;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其他能源生产供应企业8医疗卫生各级医院、各级卫生机构等9文化、体育、娱乐广播、电视、电影、音像、图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企业;体育企业;娱乐企业10教育初、中、高等各级院校,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院校或企业;其他从事教育或培训的机构或企业11科研科学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地质勘查业等机构或企业;其他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或企业12农林牧渔、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企业;水利企业13工业制造加工企业(包括钢铁、烟草、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毛、木材、家具、造纸、医药、化纤、橡胶、塑料、通用及专用设备、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的制造加工企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企业);采矿企业(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企业等);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其他工业企业14房地产、建筑房地产企业;房屋建筑企业15商业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租赁、贸易等企业;仓储物流企业;邮政企业;其他商业服务企业16公用事业市政服务企业;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环保企业;公共设施管理企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居民服务企业;其他从事公用事业服务的企业17其他不包括在上述范围的行业或企业
典型项目是指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合同额居前两位的项目和主要系统集成业务领域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居前列的三个项目(如主要业务领域有三个及以上,则三个项目分别是前三个主要领域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居之一位的项目;如主要业务领域有两个,则三个项目分别是之一主要业务领域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居前两位的项目和第二主要业务领域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居之一位的项目;如主要业务领域只有一个,则三个项目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居前三位的项目)。
合同额居前两位的项目如果与主要系统集成业务领域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居前列的三个项目重复,典型项目还应从合同额居第三位的项目开始由大到小顺序选择,到五个典型项目选满为止。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是指企业通过对客户业务流程、业务特点的长期研究和积累,能够较好地把握客户的信息化需求,能够为客户战略和业务目标的实现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经过登记是指企业拥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拥有的1个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可等同于3个软件产品登记。
3、技术带头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的行业技术背景,或发表过技术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企业对软件生命周期的过程应有相应的管理 *** ,软件开发、测试和配置管理工作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制定相关的制度,购置或开发相应的工具。
(七)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工作网站公布的人员且是企业正式在职的人员人数为准。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应涵盖人力资源规划、 *** 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主要方面。
企业应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可核查。
二、二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是指企业现有三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一年。三级资质满一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二级资质申报材料。企业由二级资质降为三级资质,其现有三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二级资质申报材料。
2、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 *** 系统工程的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等服务,涵盖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环节。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系统集成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系统集成服务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收入,包括咨询设计收入、软件开发收入、集成实施收入、运行维护收入、数据处理收入、运营服务收入等,也包括系统集成项目中销售外购硬件、外购软件和自制硬件的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区分系统集成收入、其他IT类收入和非IT类收入。其他IT类收入是指与系统集成项目无关的IT类收入。非IT类收入是指与IT行业无关的收入。
(二) 财务状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数据应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依据。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是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应单独列出申报企业的数据,合并的数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反映申报企业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包括外购软件的账面净值和自主开发软件的账面净值)、 *** 补助等有关数据。
2、企业最近两年度主业和净利润均没有出现亏损。最近两年度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两个自然年度。
主业出现亏损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 *** 补助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出现负值。
(2)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补贴收入中的 *** 补助后出现负值。
(3)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 *** 补助后出现负值。
企业如因战略转型、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对最近两年主业和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可将有关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后,提交到部资质办,经部资质办认定后可视为符合利润指标条件。
3、企业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不少于80万元。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包括外购软件的账面净值和自主开发软件的账面净值)不少于80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数据以企业申报资质时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
(三)信誉
1、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是指企业在资质初次申报、升级、换证、监督检查及变更事项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 业绩
近三年完成的项目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内通过验收的项目。
企业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中有第三方验收测试报告(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或有监理企业(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签署的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少于5个。
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是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占合同总额的比例为100%的项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包括咨询设计费、软件开发费、集成实施费、运行维护费、数据处理费、运营服务费,不包括软硬件购置费、自制硬件费、建筑工程费、运费和税金等。
(五) 管理能力
1、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包括GB/T 19001-ISO9001、GJB9001、SJ/T 11235、GJB5000,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是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一个。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过程,与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相关的所有部门、人员应在体系覆盖的范围内。
GB/T 19001-ISO9001、SJ/T 1123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带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志。GJB9001和GJB5000认证证书应由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颁发。
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是指企业GB/T 19001-ISO9001、SJ/T 1123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工作网站上当前处于有效状态,GJB9000和GJB5000证书在认证机构工作网站上当前处于有效状态,且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一年,如到期换证,新旧证书有效期的间隔时间不超过90天。
2、企业能够根据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要求,通过项目启动、计划、执行、监督与控制和收尾过程组保证项目的完成,实现项目范围、时间、成本、质量等管理。
企业应有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有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企业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可核查。
3、企业应配置专门的客户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有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机制。
企业的客户服务制度、流程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有明确的服务响应时间,且有记录、可核查。
4、企业应建有内部基础 *** 环境,通过管理软件实现内部办公、财务和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
5、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职称可以按下表作视同处理。
学历职称中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大学本科硕士/双学位博 士高级职称------11年及以上8年及以上3年及以上中级职称---8年及以上6年及以上3年及以上毕业当年初级职称6年及以上4年及以上2年及以上毕业当年---
财务系列职称包括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包括经济师。
三、三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是指企业现有四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一年。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完成的首个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须满两年。上述两项时间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三级资质申报材料。
2、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 *** 系统工程的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等服务,涵盖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环节。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系统集成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系统集成服务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收入,包括咨询设计收入、软件开发收入、集成实施收入、运行维护收入、数据处理收入、运营服务收入等,也包括系统集成项目中销售外购硬件、外购软件和自制硬件的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区分系统集成收入、其他IT类收入和非IT类收入。其他IT类收入是指与系统集成项目无关的IT类收入。非IT类收入是指与IT行业无关的收入。
(二) 财务状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数据应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依据。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是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应单独列出申报企业的数据,合并的数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反映 *** 补助等有关数据。
2、企业最近年度主业和净利润没有出现亏损。最近年度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一个自然年度。
主业出现亏损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 *** 补助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出现负值。
(2)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补贴收入中的 *** 补助后出现负值。
(3)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 *** 补助后出现负值。
企业如因战略转型、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对最近年度主业和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可将有关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后,提交到部资质办,经部资质办认定后可视为符合利润指标条件。
(三) 信誉
1、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是指企业在资质初次申报、升级、换证、监督检查及变更事项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 业绩
1、近三年完成的项目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内通过验收的项目。
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是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占合同总额的比例为100%的项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包括咨询设计费、软件开发费、集成实施费、运行维护费、数据处理费、运营服务费,不包括软硬件购置费、自制硬件费、建筑工程费、运费和税金等。
(五) 管理能力
1、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包括GB/T 19001-ISO9001、GJB9001、SJ/T 11235、GJB5000,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是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一个。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过程,与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相关的所有部门、人员应在体系覆盖的范围内。
GB/T 19001-ISO9001、SJ/T 1123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带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志。GJB9001和GJB5000认证证书应由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颁发。
企业GB/T 19001-ISO9001、SJ/T 1123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工作网站上当前应处于有效状态,GJB9000和GJB5000证书在认证机构工作网站上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2、企业应配置专门的客户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有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机制。
企业客户服务制度、流程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有明确的服务响应时间,且有记录、可核查。
3、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职称可以按下表作视同处理。
学历职称中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大学本科硕士/双学位博 士高级职称------11年及以上8年及以上3年及以上中级职称---8年及以上6年及以上3年及以上毕业当年初级职称6年及以上4年及以上2年及以上毕业当年---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包括项目经理资质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财务系列职称包括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包括经济师。
(六) 技术实力
1、主要业务领域是指企业近三年完成项目的所属领域中合同总额列前三位的领域。
项目所属领域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领域分类目录》(表1)的分类填写。
2、经过登记是指企业拥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拥有的1个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可等同于3个软件产品登记。
3、企业的软件开发、测试和配置管理工作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制定相关的制度。
(七)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集成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工作网站公布的人员且是企业正式在职的人员人数为准。
3、企业应有人力资源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
企业人力资源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可核查。
四、四级资质
1、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股权关系明确。
2、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是指企业在资质初次申报、升级、换证、监督检查及变更事项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
4、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包括GB/T 19001-ISO9001、GJB9001、SJ/T 11235、GJB5000,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是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一个。
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覆盖与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过程,与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相关的所有部门、人员应在体系覆盖的范围内。
企业应制定并发布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可核查。
5、企业应有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有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机制。
6、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职称可以按下表作视同处理。
天津市人民 *** 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 *** 令
(第24号)
《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 *** 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市人民 *** 决定,公布本市创设保留的37项和取消的296项行政许可事项。
附件1
^^创设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37项)
序号保留的许可事项 理由实施主体 1食盐零售许可关系人身健康
市长芦盐务局
2两碱生产用盐以外的其他用盐运输准运3配置技防系统设计审核和验收
涉及公共安全
市公安局
4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证5公共娱乐场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审批6举办展览展销治保工作方案审核7办理排水规划出路
涉及环境保护
市排管处
8排水许可、排水变更许可9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减量运行或者停运10在排水和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工程项目11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桥12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设施13对建筑物门面装修、改建的审批
市市容委
14对工程渣土排放的审批15对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设施的审批16
对综合整修后在街道及两侧、建筑物设置各类
标志、设施的审批17对综合整修后建筑物再维修、改建的审批18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公共资源配置
市建委
19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许可20停止供热的许可市供热办21凿井审批
市水利局
22用水计划指标核定23用水计划变更批准24非生活用水户临时用水计划的核定25工业污废水向农业渠道的排放生态环境保护
区、县环保局水利局26采挖或者移植林木审批市林业局
27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本年节余转下年使用审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28联合收割机核发牌证直接关系生命财产安全
市农机局
29
联合收割机核发驾驶(操作)证
直接关系公共利益,需要确
定具备特殊技能30蛋类、乳检疫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市和区、县畜牧局31
围垦渔港水域内的浅水、滩涂或者改变渔港
性质、设施用途的审批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32举办区、县级体育竞赛审批
关系人身生命安全
区、县体育局33举办跨区、县或者全市性体育竞赛审批
市体育局
34
举办或承办跨省市、全国性、国际性的或者有
港、澳、台运动队、运动员参加体育竞赛审批35体育竞赛审批变更登记市或区、县体育局
36取消体育竞赛注销登记37申请开采矿泉水、地热水打井审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附件2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96项)
序号
保留的许可事项
理由
实施主体
1
对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堤防、滩地、道路、
园林绿地的临时占用
改变管理方式
北运河管理处
2
对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因抢修地下管线挖
掘堤防、道路和绿地的临时占用3
对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航运、旅游景点、娱
乐设施、商业网点、户外广告、苗圃经济林等的开
发利用4
进入和平路企业批准
地方不得设定资质许可
和平路经营结构调整工作
领导小组5蓄滞洪区内原有高地、旧堤的拆毁
许可事项超出上位法规定
区、县水利局6设置社会办医机构初步审查区、县卫生局7
申办图书、报刊印刷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新闻
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区、县新闻出版局
8申办图书、报刊出租业务的单位9非总发行单位直接从外地购进图书报刊10拆改房屋结构审批
改变管理方式
区、县房管局
在广东成立一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工程咨询行业,在国际上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但在我国却是改革开放之后才出现的新兴行业事物,直到本世纪开始进入真正的快速发展阶段。
工程咨询,是指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 *** 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
工程咨询业务范围较广,形式多样,既可以是宏观的、整体的、全过程咨询,也可以是某项领域、某个内容、某个阶段的具体咨询。其所涉咨询内容众多,包括政治、经济、技术、社会、文化等领域内容,客观上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力量支持,因此,其行业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其业务发展也呈现多种形式特点。
1、工程咨询企业结构特点分析
工程咨询所涉业务范围较广,业务体系涵盖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前期研究、招投标咨询、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咨询、项目评价咨询、规划咨询等等。由于所涉专业领域与专业技术人才较多(如法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早期工程咨询市场业务展开主要由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行业活动主体,以分领域、内容、阶段形式进行单独业务咨询。直到近年来,国家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培育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我国工程咨询行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从行业参与主体来看,目前,我国工程咨询企业构成既包括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等独立的工程咨询企业组织,也存在市场全新发展的综合性工程咨询企业组织。两者之间既有着市场业务上的补充关系,也有着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并行关系。
业务上的补充关系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由一家综合性工程咨询企业,负责对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在资质能力方面,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的两项或多项资质。
从这里来看,拥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资质的咨询企业,并不一定具备全面的工程咨询能力,在其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缺乏部分咨询业务的服务能力。因此,相应的独立工程咨询企业即可通过这部分咨询业务,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进行业务补充。
2019年3月15日,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指出: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当然,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这部分委托业务负总责。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上的并行关系
依据《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业务的组织机构形式可以分为两类,即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经营与各独立工程咨询单位采取的联合经营方式。
从趋势发展来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业务是工程咨询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也应成为国内工程咨询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方向。但客观上,由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行业发展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方面都并不成熟,仍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与沉淀。
因此,在目前阶段,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业务需要多种形式的探索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与各独立咨询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应共同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业务的发展。
2、工程咨询市场业务参与主体风险保障
无论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而言,还是各独立工程咨询企业,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巨大的市场机遇之外还有着不可忽视的行业风险问题。
近年来,国家为推动工程咨询行业发展,不断打破行业壁垒,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各类工程咨询服务的市场化。尤其在各类资质门槛方面,国家不断简政放权,转变行业监管方式,强化市场化的监管力量,进一步解除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束缚。如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1
2019年11月15日,国发〔2019〕25号《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中提到,在试点区域直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
2
2020年2月19日,住建部第50号令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提出:1.删去”双60%“,即取消“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的要求;2.申请甲级资质,一级造价工程师人数要求由10人降低为6人,需要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由20人降低为12人,大幅降低了要求,减轻了企业负担。
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更加开放,行业竞争势必更加激励,尤其对于资质门槛降低后可能出现的企业良莠不齐现象,无论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的风险威胁,还是对于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的财产损失、责任赔偿风险威胁都大大增加,亟需配套的风险保障制度。
从有效防范与应对风险角度出发,投保相应的职业责任保险是较为有效的风险保障手段。近年来,随着国家在政策上不断收紧各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同时一些新兴建设活动主体不断出现,客观上的职业风险保障需求不断提高,国内工程职业责任保险逐渐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工程咨询类职业责任保险将为相关建设活动主体与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
目前,随着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我国工程咨询行业迎来全新的市场发展机遇,分析其市场发展与风险保障需求,对于行业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价值与意义。
宁波市海塘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海塘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塘是指抗御风暴潮灾害的海岸防御工程和河口内更高水位主要由潮水位控制河段的堤防工程,包括塘身、防浪墙、消浪防冲设施、护塘河、护塘地、沿塘水闸等设施。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海塘建设、管理以及与海塘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海塘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塘的建设、管理工作。
海塘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 *** 和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海塘管理机构、镇(乡)人民 *** 、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海塘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专用海塘由专用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专用海塘的建设、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旅游、档案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海塘的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 海塘抢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 *** 行政首长负责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塘设施和依法参加海塘抢险的义务。
在海塘建设、管理和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县(市)区人民 *** 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海塘建设和涉及海塘安全的其他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省海塘建设总体规划和市海塘建设区域规划的要求进行。第七条 市海塘建设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 *** 批准。第八条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海塘建设区域规划编制海塘建设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按照海塘保护对象的规模和重要性,本市海塘划分为下列五个级别:
(一)保护人口五十万以上或者保护特大型工矿企业的,为一级海塘,其防潮标准应不低于一百年一遇;
(二)保护人口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或者保护大型工矿企业或者保护区域面积五万亩以上的,为二级海塘,其防潮标准应不低于五十年一遇;
(三)保护人口十万以上二十万以下或者保护中型工矿企业或者保护水产养殖面积一万亩以上五万亩以下的,为三级海塘,其防潮标准应不低于三十年一遇;
(四)保护人口一万以上十万以下或者保护中型工矿企业或者保护区域面积一万亩以上五万亩以下的,为四级海塘,其防潮标准应不低于二十年一遇;
(五)保护人口一万以下或者保护小型工矿企业或者保护区域面积一千亩以上一万亩以下的,为五级海塘,其防潮标准应不低于十年一遇。
除前款规定的一至五级海塘外,其他海塘为无级别海塘。
有特殊保护对象的或者其他要求的海塘,其防潮标准依据水利部《海堤工程设计规范》或者其他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第十条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海塘安全鉴定。对未达到规定防潮标准和级别的,应当及时进行加固改造。第十一条 保护同一对象的各条海塘作为一个闭合区,应当按照同一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与海塘配套的挡潮排涝设施,其防潮标准不得低于该海塘的防潮标准。第十二条 海塘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管理权限审批:
(一)一级海塘建设项目和涉及市级资金补助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
(二)二至五级海塘建设项目,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围垦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向发展和改革部门报批海塘建设项目,其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应当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专用海塘建设项目报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时,应当附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海塘建设实施计划的同意书。第十三条 海塘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海塘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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