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 *** 违法吗

资质 *** 属于非法行为。国家法律上是禁止建筑公司资质 *** 的,建筑公司资质 *** 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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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现在 *** 资质犯法吗?有什么办法吗?

资质 *** 是犯法的林业设计资质靠挂,国家明令禁止!必须有资质,没有其林业设计资质靠挂他的办法。

资质标准林业设计资质靠挂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林业设计资质靠挂;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 、石作业工、 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业绩不少于2项。

扩展资料:

*** 资质危害

(一) *** 经营的产生主要原因: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 *** 者掌握特殊商品的经营权,只有 *** 才能经营,如药品、农药等。

2、被 *** 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民政福利企业、招商引资、改制企业等。

3、被 *** 者收取了“管理费”、“承包费”,双方有利可图。

(二)企业 *** 经营存在着很大的负面作用,反映在:

1、扰乱了国家的登记注册秩序。 *** 企业的经济性质不清。经济责任不清,法律关系不清, *** 者、被 *** 者、消费者之间发生经济纠纷难于解决,法律关系难于明确。特别是在商场的出租柜台经营的 *** 者没有营业执照,长期无照经营。

2、扰乱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税收征管的对象应是 *** 者,可通常由被 *** 者在收取 *** 者包干的“管理费”或“承包费”中支付,税收征管的对象就成了被 *** 者,导致了被 *** 者侵吞了国家的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经营

设计院 *** 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没有资质的借用有资质的资质,个人证件放到设计院赚外快,都属于 *** 。

*** 其他建筑设计院得多少资金啊?还需要自己注册一个公司名吗?

*** 一个其林业设计资质靠挂他的设计院不需要资金林业设计资质靠挂,就是用他们的资质林业设计资质靠挂,就是有活了该他们的章,用他们的图签,但是得给他们20%的设计费(含税),需要自己自己注册一个公司名。

自己注册公司,得弄个甲级,注册资金500万,而且还得找3个一级注册建筑师,3个一级注册结构师,水暖电一级注册各一个,前提是林业设计资质靠挂你自己注册的话的有活,有关系。如果没有还是用别人的资质。

相关法律林业设计资质靠挂

之一

《建筑法》已对 *** 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 *** 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

*** 人与被 *** 企业之间的“ *** ”行为的效力。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 *** 纠纷时,对于 *** 人与被 *** 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之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三

关于被 *** 企业与业主方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效力问题。关于被 *** 企业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法学界主流观点均认同司法解释的意见,该解释之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因此,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依笔者看来,该条规定无疑对业主方具有非常大的法律风险。为什么这么说呢,请看该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该条司法解释得以成立的前提显然是总承包施工合同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承包人将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情形,发包人仅仅具有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解除权,而没有宣告总承包施工合同无效的权利。

资质 *** 是不是违法的,那可以进行资质加盟合作吗?

是的,资质 *** 是违法的。一般来说,资质是一个企业的实力的象征,也是承包项目的前提条件,但是企业想要办理建筑设计资质并非说说那么简单,从资质资质标准内容中就可以感受到办理难度之大:企业资产需达到规定资质,配备人员需满足数量及种类,高级资质对于企业业绩还有所要求。就目前国家严厉打击非法 *** 行为,资质合作是现在工程行业首选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可行的,至于林业设计资质靠挂你说的开设分公司办事处就是更好的方式林业设计资质靠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