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是事业单位吗
问题一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设计院属于什么单位 过去是事业单位,现在一般基本完全改制为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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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少量特殊的设计院改为国企
*** 的么属于私人小老板带的几个人在社会上混饭吃,严格来说他们不属于设计院内的人。
无论国企还是股份叮的 工作性质都差不多,发展空间也差不多,设计工作关键在于自身能力的培养,当然机遇么根据个人运气来定了。问题二:设计院的单位性质是什么啊,到底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求解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 设计院有可能是企业也有可能是事业单位,这个分情况定。也有些设计院最初是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制的时候转型成企业。
现在的设计院基本上都是企业了,不过有些激国有企业,有些是私人单位而已。问题三:建筑设计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问题四:省规划设计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一、省规划设计院的性质: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
二、省规划设计院主要从事的规划领域:
一般来说主要从事区域 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投资策划等规划项目。
三、省规划设计院建筑类项目:
主要是建筑设计、结构工程项目。问题五:建筑设计院改制后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在人事局的事业编制还有用么 建筑设计院一般归属在建设局、交通局等单位下面,本身应该属于事业单位。
如果建筑设计院进行改制,一般是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性质的单位,
所以,人员的身份也会从事业变成企业。
所以,关键的环节出来了,你原本在人事局有事业编制的,是事业身份的人,
现在要让你变成企业性质的人了,这中间有一个利益对等的问题,
就是单位会通过出钱等方式,让你自愿选择成为企业人,
有点类似于拆迁,用钱或房子的方式,让你放弃你原有的房产。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对你没有特殊方案的话,一般会从事业单位的人变成企业单位的人。问题六:建筑设计院一般有哪几种性质分类呀? 设计院分类: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前的事业单位未改制,业务比较多2、股份公司——控股单位3、私有企业(民营企业)——机会大4、建筑事物所。 ——————信息来源于:一览设计英才网问题七:现在的建筑设计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30分企稜,盈利性法人
不过,中国向来政企不分,这些大院、尤其是工业院,还是有事业单位影子的问题八:规划设计院属于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 不同行业不一样,有公益性事业单位,有差额事业单位,还有国企(比如电力规划院)问题九:关于设计院编制问题 , 有编制的设计院和没编制的设计院有什么区别呢? 国有的设计院(研究所)是有编制的,这个编制一般是设计院的主管部门制定的,编制与职称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编人员,你的职称应该是正规渠道授予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当地主管职称颁发国家统一证书,工资、福利、奖金都是有章可查的。
如果不在编,也有职称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我们这里叫做“地方粮票”这个就只有单位认可,不一定能拿到相关部门发的证书
补充问题
改制后的问题,各地区不一样,改制后的体制有事业编制(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有企业编制的,所以你需要了解目前你所在的设计院是什么性质的。不在编人员也就是合同制人员随时都有解除合同的可能。如果你想在编只能等现有在编人员退休、死亡后把编制中的名额让出来,才可能成为在编人员。
改制前也有签订合同一说,建议你到当地的档案管查查看能否查到当地有关政策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容易进吗
不容易进。
1、该规划设计院是事业单位,有编制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个铁饭碗的工作,毕竟事业单位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进去的。
2、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是好单位,优质公司少,稀缺资源,想进去的人特别多,是很困难的。
从事城乡规划的城乡规划设计院(事业性质)是经营性单位吗?
一般来讲规划设计院院都是企业性质,但你可以查一下自己的编制,改革后如果你单位未改就是事业单位,属于 *** 部门,但不是参公管理单位,如果改了就是自收自支事业或企业。
我做城市规划在设计院好 还是事业单位好?
事业单位比较好吧,事业单位接触的人面会很广,做建筑设计可以增加你的专业面。同时在这样的事业单位也不会落下你规划方面的知识。事业单位也比较稳定。
"城市规划"是规范城市发展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中的前提。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常常包括城市片区规划。
问题:
住宅及其环境问题是城市的基本问题之一。美国社会学家佩里通过研究邻里社区问题,在20年代提出居住区内要有绿地、小学、公共中心和商店,并应安排好区内的交通系统。他更先提出“邻里单位”概念,被称为社区规划理论的先驱。
后来建筑师斯坦因根据邻里单位理论设计纽约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视为汽车时代城市结构的“基层细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把邻里单位作为战后住宅建设和城市改建的一项准则。
邻里单位理论本是社会学和建筑学结合的产物。从60年代开始,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它不尽符合现实社会生活的要求,因为城市生活是多样化的,人们的活动不限于邻里。邻里单位理论又逐渐发展成为社区规划理论。
城市规划设计院是。是事业单位吗?
城市规划设计院是事业单位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待遇挺好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的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各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和市县规划设计院。看具体你要咨询的是哪里的规划设计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具有国家城市规划、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建筑设计工程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集成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承包境外市政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资质。
省城市规划设计院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
省规划设计院的性质: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
省规划设计院主要从事的规划领域:
一般来说主要从事区域 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投资策划等规划项目。
省规划设计院建筑类项目:
主要是建筑设计、结构工程项目。
关于设计院编制问题 , 有编制的设计院和没编制的设计院有什么区别呢?
国有的设计院(研究所)是有编制的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这个编制一般是设计院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编制与职称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编人员,你的职称应该是正规渠道授予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当地主管职称颁发国家统一证书,工资、福利、奖金都是有章可查的。
如果不在编,也有职称城乡规划设计院有编制吗我们这里叫做“地方粮票”这个就只有单位认可,不一定能拿到相关部门发的证书,设计院原来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制是大势所趋,编制这种计划经济下的产物迟早会彻底取消的。
补充问题
改制后的问题,各地区不一样,改制后的体制有事业编制(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有企业编制的,所以你需要了解目前你所在的设计院是什么性质的。不在编人员也就是合同制人员随时都有解除合同的可能。如果你想在编只能等现有在编人员退休、死亡后把编制中的名额让出来,才可能成为在编人员。
改制前也有签订合同一说,建议到当地的档案管查查看能否查到当地有关政策,有编制的是“事业单位”,目前由于事业单位的编制有人数限制,所以新招人的人有很多没有编制,如果单位人员都没有编制,那这个设计单位成立的年头不长,是私营性质,但是目前事业单位也开始订合同了,一般三年一定合同,不过有编制和无编制的区别是当单位不景气时,先裁剪无编制的。
扩展资料:
一,岗位审核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 *** 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地(市) *** 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 *** 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 ***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 *** 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 *** 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 *** 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 *** 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 ***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 *** 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 *** 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 *** 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二,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 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各级 *** 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