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测绘管理办法(2008)
1、第十条 用地红(蓝)线拨地定桩、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放(验)线以及竣工规划测绘等规划管理职能涉及的测绘活动,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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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规定中“水产局”修改为“水产行政管理部门”。
3、第十六条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抽样检验,其工作程序和检验 *** ,按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执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结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4、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测绘资质分级
最新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21版的测绘资质只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不再有丙、丁级。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本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有法人资格,并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所申请专业类别的专业标准要求。
将现行测绘资质等级由四级减少为甲、乙两级,取消现行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将子项内容整合至对应的专业类别中;改革后,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至20项,压减幅度达85%。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本省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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