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1、办理须知:首先得知道自己想要申请的等级和专业。2021年7月1号实施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测绘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否则不得从事该领域的经营活动。
4、年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通用标准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有用2021年7月1日施行,《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2022年1月1日施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6、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的单位。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测绘资质改革文件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测绘资质改革文件;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本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改革文件,应当有法人资格,并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所申请专业类别的专业标准要求。
3、申请甲级测绘资质改革文件: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2015修正)
废止《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对《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等四十七部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第九条 从事各种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测绘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测绘许可证》由省测绘局根据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许可证试行条例》统一发放。
之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促进和发展基础测绘事业,保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应急对基础测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五)将《黑龙江省测绘任务登记办法》之一条中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修改为“《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删去第八条之一款第二项。 删去第九条第二项。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市(行署)、县(市)人民 ***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