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测绘可以自己找公司吗

办房产证测绘不可以自己找公司。房产建筑面积,一定是要有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或公司才具有法律依据的。 测绘一定要交租配橘付相应的费用。 办理房产证时弊团一定要提交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或公司提供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卖扒告》,因为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是以该面积成果为依据核发该屋产的产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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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无法办理的解决 ***

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处理 ***

首先,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其次,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房屋是否属于商品房进行分类处理:

(一)如果房屋属于商品房

  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来确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缺饥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更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八条之一款也作出了与上条规定内容相一致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 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耐扮握 (二)如果房产不是商品房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明确买受人与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义务的履行,重点在于考察其开始去登记机关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这一行为。当然,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仅仅是出卖人履行办理房产证行为的开始而非结果,完成办理房产证即过户登记的完成方是合同的目的。如果由于出卖人原因在合理期间内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原因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 *** 公司)违规操作。

房产证办理流程

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昌庆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 *** 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20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 *** 、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抵押、出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第四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省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依照省人民 *** 规定的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市、县(市)人民 *** 房产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活动和不动产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发展改革、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应当公开条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当事人。第七条 省人民 *** 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或者改变名称变相收取。市、县(市)人民 *** 及其财政、发展改革、房产、自然资源等部门不得自行设定房地产交易管理收费项目。对房地产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应当按宗收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在受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的场所予以公示。房地产交易当事人有权拒绝不合法的收费。第八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 *** 应当制定具体办法,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收费,鼓励和支持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第二章 房地产 *** 第九条 房地产 ***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是指:

(一)房地产交换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

(拍物二)以房地产抵债;

(三)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四)企业被收购、兼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第十条  *** 房地产,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房地产 *** 当事人签订书面 *** 合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网签备案手续。

(二)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当事人合法证明、 *** 合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对符合前渗贺拿项规定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 的房地产,不得 *** 。第十一条 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的房屋不得分割 *** ,配套使用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不得单独分割 *** 。第十二条 现售商品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具有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六)拆迁安置方案已经落实;

(七)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八)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丛搭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持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工程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方案,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信息,并免费提供查询服务。

房产证办理流程

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2、悉陆属地房管所受理、初审后报市房地产交易所终审;3、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领取《房地产权证》。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笑陆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碰粗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拆迁测量一般需要什么测绘资质?是否必须具备房产测量资质?

必须旅凯具备房产测量丁级或丁级以谈皮上资质。由专业测绘公司出具面积测绘报告对 *** 、被拆迁户、开发企业来说具有公正、公开、可操作性。因为测绘公司必须对自己所出具的报告负责,他们会现场查勘、拍照、内业整理、提交报告、资料归档含镇差等程序化作业以便日后查询,这样对大家来说都好。

房产证办理前的房屋测量是第三方还是房产公司

商品房的产权面积不是房产公司测量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而是由城建局产权处的测量机构派专业人员实地测量。

测绘一定要交付相应的费用。

根据《商品房数旦答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迟肆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

房屋测量一般步骤

(1)基础测量。首先,测绘人员利用测绘仪器,对测区布设房产平面控制点,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其次,测绘人员依据房产平面控制点,对测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测量,绘制1房地产开发测绘资质取消:500房地产总平面图。

(2)外业项目测量。测绘人员依据房地产总平面图和房屋竣工图,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实地测量,分幢逐户丈量记录,调查房屋权界、共有部位,采集房屋内、外部各类边长数据。房产测绘要求当事人现场配合,指认产权界限、共有面积。

(3)内业绘图、测算面积。测绘人员依据外业测量采集的各类边长数据,利用计算机绘制房产平面图,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房产测绘及房屋面积计算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

(薯慧4)质量检查验收。测绘人员将测绘成果提交质量检查部门,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5)出具测绘成果。房产测绘成果经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转交产权登记部门用于房屋产权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测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