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提高测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保障服务水平,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成果,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鼓励测绘科学技术创新和进步,加强基础测绘和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促进地理信息共享,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第四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 *** 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二章 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市场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个人和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测绘活动。

甲级测绘资质申请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资质证书的发放,可以委托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测绘资质申请。

在测绘活动中直接从事技术设计、实地测量、制图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第六条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作业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可以委托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测绘作业证件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第七条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测绘项目承包单位依法将测绘项目分包的,分包业务量不得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分包的单位不得将测绘项目再次分包。

使用财政资金五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测绘项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不适宜招标的测绘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承发包的测绘项目可以实行监理制度。第八条 单项合同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的承揽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设计书、合同文本的复印件报测绘项目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第九条 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级基础测绘。省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立与更新全省统一的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三)测制、更新1:5000、1:100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四)建设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

(五)编制与更新全省行政区域图;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

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基础测绘。市、县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

(四)编制与更新本级行政区域图;

(五)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第十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基础测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省人民 ***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测绘可以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第十一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基础测绘的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技术设计书组织实施本级基础测绘项目。

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应当符合国家规范,通过专家论证。市、县级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应当经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为三至五年。

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应当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成果。

能麻烦给我一份测绘资质资料吗,谢谢

申请测绘丁级资质需要的。包括,

一、、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场所: 丁级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1)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丁级资质测绘单位可从事的测量任务

专业范围:1、控制测量——等级以外。

2、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无限额限制

4、城乡用地测量——无限额限制

5、规划检测测量——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日照测量——不得承担

7、市政工程测量——局部市政工程

8、水利工程测量——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

9、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10、精密工程测量——不得承担

11、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

12、地下管线测量——100km以下

13、桥梁测量——不得承担

14、矿山测量——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

15、隧道测量——不得承担

16、变形(沉降)观测——不得承担

17、形变测量——不得承担

18、竣工测量——相应于上述限额。

(2)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1、平面控制测量——等级以下

2、界址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4、地籍图测绘——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5、面积量算——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等级以下

2、房产面积预测算

3、房产面积测算

4、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

5、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

6、房产图测绘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4)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1、控制测量——不得承担

2、水深测量——不得承担

3、水文测量——不得承担

4、扫海测量——不得承担

5、海洋磁力测量——不得承担

6、底质测量——不得承担

7、浮泥测量——不得承担

8、水下障碍物探测——不得承担

9、浅地层剖面测量——不得承担

10、水下管线测量——不得承担

11、海岸滩涂地形测量——不得承担

12、海域界线测量——不得承担

13、海图(集、册)编制——不得承担

14、内水航道图编制——不得承担

15、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不得承担

16、海域使用面积测量——只能承担专业范围16。

人员规模:4人(中级1)

仪器设备:2台(5秒级精度以上)的全站仪,1台(S3级精度以上)的水准仪。

三、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测绘作业过程中质量控制、检察、验收情况)。

(1)、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2)、配备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检人员:丁级测绘单位配备 *** 质检人员。

新的资质标准什么可以下来?具体要更改那些变化?

资质改革内容

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施工资质。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测绘资质文本;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改革后,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工程勘察资质。保留综合资质测绘资质文本: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95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造价甲乙丙资质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