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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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2、须提供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本人账户。

3、可使用已有的相应托管银行的账户,但账户须是本地账户且具有个人转账功能。

4、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贷款银行应于办理产权登记前发放贷款,将贷款存入指定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5、交易双方特别是出卖方要妥善保管存折、不要将存折交予他人,密码不要外泄。

扩展资料

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 *** 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 *** 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 *** 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 *** 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 *** 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金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汕头市人民 *** 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汕头市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85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市保密局1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单位和人员核准 2对外经济合作提供国家秘密资料审批 市人民 *** 金融工作局3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审批含公司名称、组织形式、住所、业务范围(不含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公司分立、公司合并、章程及有关人员等变更4 *** 公司变更审批含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组织形式、住所、经营范围、股权、股东(发起人股东的变更审批,应事先征求省金融办意见)、董事、监事、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章程变更市发展和

改革局5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国家、省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内项目核准6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投资主体和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方式、组织形式及招标范围的核准除调整由区(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立项项目,其招投标核准与项目审批核准由区(县)审批外,其他保留。含公共资源竞争性方案配置招标方案(按省 *** 办公厅《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改革目录》(粤府办〔2013〕6号)由区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共资源竞争性配置招标方案外)市粮食局7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在市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由市局审批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8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9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在市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由市局核发10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 市教育局1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金平、龙湖保留,其他区(县)委托12筹设、设立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审批 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13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含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审核、筹备设立其他固定处所审批、其他固定宗教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核14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市属宗教活动场所由市局审批15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批市属宗教活动场所由市局审批市公安局16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及人员资格许可含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17出入境、往来港澳台许可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境外人员一次性出入境证件,外国人签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台湾居民申请定居受理,外国人入境后申请延期、变更审批,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遗失护照、通行证等旅行证件出境申请核准等。其中因私护照、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四项服务前移18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1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按照《关于修订<汕头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职责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汕公消字〔2012〕104号)规定执行20举行 *** 、 *** 、 *** 活动许可 2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2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证明核发 2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24省内运输、携运枪支弹药许可证 25A、B级焰火燃放许可证 26营业性射击场配置枪支审核 市民政局27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8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29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30全市性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异地商会)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31市级权限内地名审批含建筑物、住宅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地名称(路、街、巷)、市政设施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批32全市性地名类图(册)出版审核 负责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的出版审核市司法局33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执业变更登记 市财政局34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县工商机关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35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在市登记的单位由市局审批36 *** 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在市登记的单位由市局审批37市、县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在市登记的单位(含高新区)由市局审批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市县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39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中央、省属、外地驻汕(中心城区)单位和市属单位设立的机构,由市局审批40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格审批市属民办职校由市局审批4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市属企业由市局审批42职业介绍机构认定中央、省属、外地驻汕(中心城区)单位和市属单位,由市局认定43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汕就业许可中央、省属、外地驻汕(中心城区)单位和市属单位,由市局审批市国土资源局4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金平、龙湖区区级工业区的工业用地部分委托金平、龙湖分局办理45建设用地供地审批含行政划拨、协议出让、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临时用地许可。其中金平、龙湖区区级工业区的工业用地部分委托金平、龙湖分局办理46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含首次办理和延长建设年限47特定土地使用权 *** 含划拨用地使用权 *** 、划拨用地改出让 (含企业改制土地处置)、房地产(划拨用地) *** 补交地价款、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 *** 48探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登记 49探矿权 *** 审批 50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 51采矿权 *** 审批除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粘土、陶瓷土及年开采量5万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下的建筑石料的小型矿山采矿权 *** 审批下放由区(县)审批(不含金平、龙湖区)外,其他保留52地质勘查丙级资质登记含新立、变更、延续、补证、注销53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54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55丁级测绘资质核准 56地图审核 市国土资源局57市、县设立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58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59丙、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60地质遗迹认定 61省级矿泉水注册登记金平、龙湖区保留,其他区(县)下放62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 63地热、矿泉水采矿许可证颁发、延续、变更与注销登记 市环境保护局64市属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含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和收集经营许可65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 66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发 67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9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刘志耀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 《娄底国土资源通讯》的编辑、文电、文印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 *** 建设管理、档案、 *** 、保密、接待、计生、机关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全系统机关建设和办公室工作。

(二) 政策法规科

主要负责人:李建新

组织和协调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代表局机关参加诉讼活动,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 财务科

主要负责人:邹文德

研究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负责各项拨给专项资金、国土资源规费资金和其他事业性收入的财务管理;对土地、矿产有关规费的征收、使用进行财务监督;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地质勘查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预算审核;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对直属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指导全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四) 规划科

主要负责人:罗泽辉

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测绘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研究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报国务院、省、市人民 *** 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审核除各县城关镇以外的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五) 耕地保护科

主要负责人:吴海平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资金拔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的申报检查验收;承办报市人民 *** 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送审工作。

(六) 建设用地科

主要负责人:方莉莉

负责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人民 *** 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事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资格审查审批;受省人民 *** 委托的县(市)农用地转用审批;负责城乡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报批及临时用地、延期用地审批和管理;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七) 地籍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刘小英

负责全市地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组织土地使用证书年检;组织实施土地确权、抵押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管理,承办重大或跨县(市)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地类、权属、面积的确认,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

(八) 地产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王国中

负责全市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以及土地交易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的具体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的管理,核准土地储备计划、方案;代 *** 起草收购土地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改变土地原批准用途、土地批租、出让土地的审批;负责编制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审查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等;负责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的初审;组织土地价格评估会审。负责土地评估结果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地产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工作;组织发布土地供应信息;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

(九) 矿产开发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肖楚源

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办理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 *** 、出租、招标、拍卖等权属变更的审批、报批及登记;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调处采矿重大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组织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参与调查处理涉及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协助征收矿产资源有关规费。

(十) 矿产资源储量科

主要负责人:李易华

参与研究拟定全市矿产资源政策和矿产储量管理办法;组织建立健全本市矿产资源评审的专家系统;负责指导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零星分散矿产、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认定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审查工作;负责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十一) 地质勘查科

主要负责人:李进忠

参与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初步审查地质勘查单位资格;指导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依法进行勘查登记和地质勘查项目立项;依法参与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协助组织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评估结果。

(十二) 地质环境科

主要负责人:陈佳云

拟定和实施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全市境内区域、城市、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天然矿泉水利用的监督管理;为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提供地质环境意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及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的调查、善后处理和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的监测及 *** 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辞价工作;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送审意见;承办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的审查;组织人为地质灾害纠纷的调处和责任界定。

(十三) 测绘管理科(加挂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人:成国文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对报省审批的测绘单位等级资格和测绘人员测绘工作证进行初审;按国家规定审核市外组织、个人来娄测绘;负责全市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管理地图编制工作,拟定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市地图;编制上报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则绘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和组织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测量的控制系统的建立和更新、使用;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管理、分发、服务,按规定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全省测绘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全市测绘技术咨询和测绘业务技术培训;负责全市按国家测绘任务登记办理规定权限的测绘任务登记;负责全市重大测验绘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部测绘成果的审核认定。

(十四) 人事教育科

主要负责人:周小明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各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离退休工作和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和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老龄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拟订实施全局人事教育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精神文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期队伍建设及岗位教育培训。

(十五) 综合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唐春云

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优质窗口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政务中心与机关相关科室之间业务的运转、承办、交接。

(十六)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负责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七) 机关党委

主要负责人:肖乐群

负责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务、党群工作。负责中心组、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研讨等事项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十八) 纪检(监察)室

主要负责人:陈泽源

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全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各县市局人员选拔、人事任免工作的监督。负责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行风建设、日常考勤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对全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举报与核查。

(十九) 执法监察支队

主要负责人:谭军

受市局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对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承办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制止有关违法行为和采取强制措施;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协助法院对土地、地矿、测绘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协助司法机关对破坏耕地、低价出让土地、非法 *** 土地、非法出让和破坏矿产资源等案件的侦破工作。

房地产开发的流程所涉及的 *** 职能部门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

之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 *** 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

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七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的销售

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选定中介 *** 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

5、办理签约公证

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

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

8、外销商品房 *** 登记

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

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

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

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15、销售项目备案

16、委托中介 *** 机构进行销售

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

19、办理预售登记

20、办理 *** 登记

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2、楼宇交付入住

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

三、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综合管理

25、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26、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

27、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承租协议

28、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29、租赁房屋的转租

30、房屋租赁关系的终止

四、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专项(外地来京人员)管理

31、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32、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33、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34、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35、租赁双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五、北京市房地产的抵押

36、抵押权的设定

37、签订抵押合同

3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9、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40、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契税

6、土地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

9、房产税

10、城市房地产税

11、房屋产权登记费

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

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

15、房屋买卖登记费

16、房屋买卖手续费

17、房屋租赁审核备案手续费

18、向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审核备案手续费

19、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

20、房屋租赁登记费

21、房屋估价手续费

22、房屋公证估价手续费

23、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24、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第八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

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

4、物业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核准

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

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

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

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

6、供暖费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企业资质

我院现有各类资质一览表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等级 证书编号 承担业务范围 发证单位 1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1.水电、水利工程

2.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 甲级 工咨甲 水电水利工程:规划咨询、编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规划咨询、编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

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编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筑、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 乙级 工咨甲 建筑: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

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公用工程(桥梁、风景园林、道路) 丙级 工咨甲 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 2 工程设计证书 电力行业-水力发电、水利行业 甲级 A133011013 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水利行业甲级,业务范围和地区规模不受限制 国家

建设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市政给水排水 乙级 A233011010 中小型建筑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设计业务;中型以下规模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可以承接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中小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中小型以下的给水排水工程。 浙江省

建设厅 3 工程勘察证书(综合类) 甲级 120103-kj 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国家

建设部 4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资质证书 甲级 水文证甲字第110302号 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测报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传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国家

水利部 5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 甲级 水保资证甲字第26号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国家

水利部 6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资质证书 甲级 水论证甲字第03303043号 [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矿泉水、地热水]---[农业、水利、火电、纺织、皮革、造纸、石化、冶金、医药、采掘、建材、木材、食品、机械、建筑业、商饮业、服务业] 国家

水利部 7 测绘资格证书 甲级 甲测资字33001006 甲级[工程测量:控制、地形、市政工程、变形观测、形变、精密工程、水利工程、隧道、桥梁、建筑工程测量] 乙级[大地测量:水准、三角测量;海岸滩涂地形、水下地形、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立数据库、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 国家

测绘局 8 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 甲级 水保监资证甲字第019号 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国家

水利部 9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甲级 甲3 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可以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国家

建设部 10 工程招标 *** 机构资格证书 甲级 甲A 承担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 *** 。 国家

建设部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资质证书 乙级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9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建材火电;农林水利;社会区域;海洋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2 监理资格等级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 甲级 水建监资字第19970054号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国家

水利部 13 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单位 甲级 浙水建[2004]1号文件 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 浙江省

水利厅 14 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 水利、水电 甲级 建承甲字 1209号 主行业:水利水电 国家

建设部 建筑 乙级 浙建承 乙字003号 跨行业:建筑 浙江省

建设厅 15 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 勘查 甲级 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国家国土资源部 设计 乙级 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危险性评估 丙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级)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16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 水利水电 甲级 SBJL-04/Y09 水利水电工程设备制造监理、民用建筑工程设备制造监理 浙江省

设备监理协会 民用建筑 乙级 1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 二级 水利部水建管[2000]210号批文 承担中型以下(含中型)各类在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国家

水利部 18 试验资质证书 二级 浙水资质第0402号 土工二级 浙江省

水利厅 19 设备监理等级证书 乙级 SJ009 中型金属结构、中型起重设备及发电电气备 国家

水利部 20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专业承包三级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 浙江省

建设厅 21 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

评价单位 / 承担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米以上的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 国家

水利部 22 代建项目资质证书

(水利、水电专业) / 水利水电专业: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23 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中介机构 / 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 浙江省

财政厅 2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咨询评估机构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咨询 浙江省

水利厅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 1、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

2、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3、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 国家

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