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呢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宏谨碧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晌庆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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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宏谨碧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晌庆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 *** 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出生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