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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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档案、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装置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档案;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专案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专案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档案,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专案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宣告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2000年8月8日国家测绘局第8号令释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测绘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进入测绘市场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包含甲***特***级和甲级。

第五条《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测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第七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有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3、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绘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九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第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程式

***一***申请: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档案: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主要技术骨干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档案***影印件***;

4、主要仪器装置及应用软体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5、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限期一次性补正。

对决定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三***审查和发证:

1、对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20日内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初审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报来的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初审资料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从收到初审资料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 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盖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初审资料退回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2、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测绘资格审查。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测绘资格证书》颁发后,由发证机关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按规定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

第十三条《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三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度检验。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认证手续。

第十四条 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形式为:

等级十测资率十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列顺序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清楚、整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采取欺骗、虚报的手段骗取《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执行测绘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等承担测绘任务。持有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作业区域不超过所在市***地***级行政区域。

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的作业限额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测绘资格证书》不得 *** 、转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载内容。

第十九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到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任务登记,并遵守当地测绘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内容变更,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申请更换《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而违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超出规定的测绘业务;拒不停止测绘业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擅自涂改《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转借、 *** 、出租《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采取弄虚作假、欺骗、虚报等手段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缓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测绘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低劣,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机关处以降低其《测绘资格证书》等级或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重庆测绘作业证存在问题

重庆测绘作业证存在问题:

一、地方 *** 重视不够,对工程测绘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 *** 过度追求经济建设,忽视了工程测绘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工程测绘的意义认识不够深远,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编制工程测绘规划,更没有将工程测绘的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至于信息化建设成果不能快速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测绘法制建设滞后,未制定完善的配套法律法规,加上 *** 缺乏对工程测绘的有效宣传,致使大众没有认识到工程测绘的作用,工程测绘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程测绘行业管理混乱,存在无证测绘和违规测绘情况1.无证测绘有测绘资质证但超出证载业务范围承担工程测绘任务,同样属于违法测绘。存在借证、卖证的测绘行为,给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了损害工程测绘单位和工程测绘工作者利益和形象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

2.违规测绘在工程测绘市场上,存在以下违规测绘情况,一是无标准,无规范和图式,或不懂标准测绘,个别从事工程测绘的企业和个人,连最基本的测绘规范和图式都没有,其行为难以符合工程测绘要求,二是明知有标准但为了偷工减料而不去执行标准,此现象主要集中在小型煤矿企业和矿产部门以及工程建设行业,个别企业在提供的基础图件中为了节省开支,甚至出现将1/1000图放大后当1/50、1/100图使用,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用户提出违法测绘的特殊需求,要求工程测绘单位和个人强化或简化某些数据,对一些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如位置、高程、深度、长度、面积等任意放宽标准。

3.缺乏测绘数据共建共享机制由于工程测绘数据的共享机制未完全建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企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自筹资金组织施测,造成同一地区不同单位重复测绘的现象,导致工程测绘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造成测绘基准不同、技术标准不一、成果质量不均等现象,特别是当前部分地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测绘、更新不同比例尺的地图,出现重复投资、重复测量,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4.测绘人才队伍不均衡、结构不合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导致各地区测绘人才分布不均衡。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由于财力问题,对工程测绘投入少,造成工程测绘队伍经费来源不足,人才向沿海城市流失的现象严重。同时,工程测绘人才结构不合理。我国工程测绘队伍大多为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测绘队伍,缺乏高素质全面能型的领军人才,一线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测绘事业的发展。

5.缺乏开发、创新能力现阶段,由于我国的工程测绘产品不够丰富,社会化程度不高,工程测绘主要应用在国土、城建等一些建设部门,并没有走入广大人民的生活中,应用的范围太小。同时,现有产品生产周期长,更新速度缓慢、种类少,致使一些用户使用比较困难,侵权盗版、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存在应急保障能力不强,基础地理信息现实性差等问题,特别是造成重大突发事件后,不能适应应急需求。此外,工程测绘新技术的开发、创新的能力不足,数据的采集、管理与应用等方面的软件开发能力薄弱,与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制约着整个测绘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关于测绘资质

如果只自己用,不对地图进行修改和 *** ,是不要测绘资质的。

如果是做导航电子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那一定要测绘资质的,导航电子地图 *** 要具有与完成道路数据采集和数据信息加工处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和设备等等,申请导航电子地图 *** 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员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测绘资质跟一般测测绘资质不一样的。互联网地图 *** 的测绘资质要乙级以上,人员大概20人,具体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如果买的是国家基础测绘资料,一定要有出处的,地图在中国管得很严的,特别是地图涉及到国家安全等等,测绘资质单位检查情况汇报你说是自己测的,也需要有有关部门验收,质量检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东西,不能瞎蹦出来这么些地图数据,更何况国家基础地图测绘资质单位检查情况汇报你也做不出来的,也不会让你做。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你更好去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咨询一下,民间人士一下子讲不明白,也不一定准确。

工作检查报告

工作检查报告模板

工作检查报告模板,检查是对照计划对成果进行评价和诊断,并工作加以分析,对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不断提高工作技能,这样有利于工作更好的进展。下面分享工作检查报告模板。

工作检查报告1

按照7月4日局务会安排部署,7月5日开始,我们组利用6天时间,采取“看企业、查资料、听汇报、做反馈”的方式,共对老高川镇、新民镇、大昌汗镇、三道沟镇、庙沟门镇、文体广电局、水务局、教育局8个单位进行了半年工作检查督查,对万源镁业、金万通镁业电厂部、亿徳镁合金、聚金邦镁业、盛鑫镁业5户企业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督查抽查中看到、听到、想到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1、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要求,均下达了任务书,层层分解落实了责任,认真布置、开展相关工作。

2、各乡镇、各单位对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文件(包括50天集中整治,春节期间、春季、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建设)均能及时落实、安排,深入检查,有工作开展痕迹。

3、各乡镇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乡镇所在地、 *** 时期通过标语、条幅、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新民镇设立了5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点,正积极推进建设。并准备在府店路栽设安全文化建设标志性建筑。

4、各乡镇均设立了安监办,配备了工作人员,配置了桌椅、档案柜,制定了牌匾制度,建立了档案、台账。

5、各企业均设立了安监部,健全了档案、台账,每日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金万通镁业电厂部和亿徳镁合金厂区新、安全检查制度齐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金万通镁业电厂部因正在生产,一处漏气隐患采取了临时整改,准备停产后予以消除);万源镁业专人负责每日巡查安全隐患,并能及时落实资金进行整改;聚金邦镁业和盛鑫镁业厂区虽陈旧,但均能及时进行维修加固(盛鑫镁业一处大 烟囱倾斜,现已拆除到10米以内)。

二、存在问题:

1、三、老、庙、大、新民5个乡镇都是工业重镇,企业多,安全生产压力大,深入企业检查频繁。但在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中普遍重检查、轻记录,除新民镇、庙沟门镇较好外,其他乡镇不同程度存在记录不及时,台账整理不规范、不到位、不齐全,无专项工作总结现象。

2、部分乡镇安监办存在合并办公室(大昌汗镇),制度、牌匾未上墙(老高川镇), *** 、计算机配备不到位(新民镇无 *** ,老高川镇无 *** 、计算机)情况。

3、乡镇换届刚结束,大多数乡镇存在组织机构牌匾陈旧,未及时更新,责任划分、上墙的制度未变更现象;个别乡镇调整了安监办主任(新民镇、老高川镇),对业务还不太熟悉。

4、5户企业中,有3户企业厂房区较为陈旧,可能存在突发安全隐患;2户企业(聚金邦镁业、盛鑫镁业)污染较为严重;1户企业(盛鑫镁业)厂区混乱、卫生查。

三、乡镇、部门的建议

1、各乡镇普遍反应乡镇安监办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人员专业性不太强,不懂业务,不知如何查隐患、执法检查,建议:我局在下乡检查时,希望能多与我局专业人员联合检查,让我局人员多指导;希望我局每年开展乡镇安监办人员培训班,对安监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乡镇安监办人员懂业务,会检查,会执法。

2、部分乡镇安监办人员反应,无执法权,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企业不认可,执法难,要求办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3、三、老、庙、大、新民5个乡镇黑矿口子多,非法采矿、生产、建设行为难禁,安全隐患大,较难治理。

4、新民镇煤矿采空区相互串联,自燃严重,隐患很大,希望多向 *** 提建议,帮助探讨解决。

5、老高川镇建议:食品安全问题未落到实处,应尽快配备先进设备、仪器,呼吁全民抓食品安全。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组在此次检查督查中看到、听到和想到的汇总情况,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工作检查报告2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安排,分局活动领导小组8月21日转发了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号文件,并针对分局实际情况对“6个专题”具体内容、组织方式、讨论时间、目标要求等制定了详细计划。9月12日分局活动专班组织对“6个专题”讨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计划要求

1、个人自学。全体党员干部要联系岗位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边学习边思考,每个专题要形成个人学习成果,以心得体会方式记录。

2、科室讨论。各科室围绕专题,安排专门时间开展集中讨论,每名成员都要围绕专题进行发言,并在讨论基础上形成支部学习成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活动专班。

3、中心组学习交流。中心组成员要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事先准备发言提纲,交流时要紧紧围绕讨论的专题,紧密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注重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全体党员集中研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专题研讨会,开展集中交流。并邀请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分局讨论形成的成果,要在专题研讨会上作交流。

二、检查情况

好的方面:一是组织严密。各科室及时召开科务会,传达学习4号文件及计划要求。在工作之余,专门安排时间组织科室讨论,针对业务科室实际工作情况,对照专题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明确了工作规章制度。

二是态度端正。在讨论活动中,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思想重视,积极参与,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自我反省,查找差距,每个专题都撰写了个人学习体会。

三是材料齐全。科室在组织讨论过程中,记录了详细的会议讨论记录,上报了科室讨论成果材料。大部分党员干部按照要求撰写了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组织讨论较好的科室:办公室、法规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党员的认识不到位。个别党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不强,参加讨论态度不端正,具体表现在笔记记录随意、参与科室讨论发言有走过场的现象。二是成果材料和心得体会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内容篇幅较短、不结合工作实际、不按照专题讨论,有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成果材料质量不高。三是讨论内容落实不全。有的科室和个人没有按照计划要求,而是选择其中内容组织了讨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完学习讨论内容。

三、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完成“6个专题”讨论内容。未完成六个专题讨论的科室和个人按照要求继续完成讨论内容,成果材料收集整理好上报活动专班。

2、对照讨论成果,结合查找的'“ *** ”问题,边学边改。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对前阶段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对具备条件的问题要迅速整改见效,对难度较大的问题和受客观条件限制的问题要深层次探索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3、继续搞好学习教育,稳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继续搞好规定科目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端正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推动分局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工作检查报告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咸阳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兴平市教育局现就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做好春季教育教学安全检查工作

春季开学工作刚刚开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春季教育教学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师生人身安全,校园财产安全,兴平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党组书记、局长张文辉担任,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的全面工作,副组长由教育局党组书记胡保民担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成员由市教育局副局长、纪检书记、督导室主任、各科室科长和安全科组成,层层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要求责任到人,明确分工和任务,鉴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布暑,提前动手,及时下发通知

在春季开学之初,为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更大限度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兴平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高中、初中、乡镇(办)教委,局直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立即开展安全大排查,内容如下:

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2、校级领导对校园围墙、厕所、房屋、线路、用水、用电、化学实验室等方面进行彻底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摸底排查,严禁学生上网,教育学生拒进网吧,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学校派专人加强对学生放学路队的护送。

4、各校要加强、加大门禁制度,来人登记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5、各教委要加大对教学点及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排查。

6、继续加强春季各种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

7、各校要及时鉴定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

8、各基层学校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把安全工作查细查实。

三、结合近期校园暴力伤害案,出台许多安全防范措施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暴力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际,出台许多安全防范措施。

1、市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实行局领导包片,科室包乡镇(学校)的工作责任,安全科总牵头、秘书科总协调、各包抓领导为之一责任人,各科室各负其责的一览表(附后)。

3、加大、加强门禁制度、来人登记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

4、关闭全市所有民办幼儿园,要求立即整改。

5、建立健全“三防”体系即“人防、物防、技防”。

6、加大对基层学校的检查力度。

安全工作种类繁多,千头万绪,我们本着对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对校舍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要求,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师生安全,学校安宁,社会和谐。

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之一条 质量管理方针 (大致可分成3条来写,目的、理念、要求)总则

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 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所,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第二条 质量管理目标 同样写到总则里面

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所的质量目标,(质量、信誉、服务、科技四个方面写4条)

单位全体职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 (目标制定,量化分解)

第三条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它贯彻 "质量之一, 注重实效" 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定义取为单独一项)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写为一条)

1,外业生产管理

A, 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 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B,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C,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 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省技术监督局检定.

D,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 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 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E,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F,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 格后,提处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 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2,内业生产管理

A,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 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B, 内业作业人员应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 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整理数据. 内业计算资料均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审核人签名.

C,内业作业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绝不能凭主观推测处理,应询问外业人员确认,或如有必要亲赴作业现场确认.

D,内业操作中使用的软件应验证,作业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 *** ,避 免丢失数据或错误发生.

E, 内业工作结束后, 应会同外业组长编写本次工程的技术总结及测绘报告, 迎接质检组的质量检查.

第四条 测绘技术质量管理

(1)接受测量任务后,应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起始点资料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才能交外业组.

(2)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以规范为依据,编写测量任务书和技术设计书,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测绘管理技术人员会审,编写结束后签名.

(3)应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段引进和吸引新技术新方 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应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实践,积极响应劳动管理部门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5)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 应的解决办法,鼓励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 单位的技术水平.

(6)一个测绘工程结束后,都应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归档,应十分重视资料 整理工作 ,对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资料应坚决重做.

(7)测量成果和资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应严守保密制度如发现私自提供 他人测量成果者,以批评教育或下岗的方式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党政部门按党纪国法处理. 测绘质量管理.

第五条 测绘产品质量管理.

A,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 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

B,外业组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 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决不 能蛮干.

C, 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 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仪必须检查其测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丝位置是否正确,垂直误 差,分叉误差等,如发现不合精度要求,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水准仪必须检查 圆盒水准气泡,管水准气泡,十字丝,I 角,特别是 I 角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改正或送修.测深仪必须做比对测量,如测深不准,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

D,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外业组自检,质检组复检, 总工室验收.

E,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六条 测绘产品质量检查的内容和 ***

为了确保成果,成图的质量,作业小组在测图过程中必须做好经常性检查. 做到站站检查:每站测图结束,检查本站所测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无错误和 遗漏,用仪器检查邻站所测部分界址点,地物,地貌点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错误,及时纠正;沿途检查:迁站过程中,沿途进行巡视检查,观察图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确,有无遗漏;全面检查:本幅图的野外工作结束后,作业小组还应对本幅图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成果成图质量,便于检查验收.全面检查包括室内检查,野外巡视检查和仪器检查三种.

A,室内检查,它是检查成果成图质量的之一步.首先,检查各种控制资料 是否齐全;各项成果的图形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数据; 图上注记的高程是否与计算成果一致. 其次, 检查各种记录, 观测和计算手簿中的记载是否齐全, 正确, 清晰, 有无连环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资料都应作全面详细检查,但也可视实际情况重点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视检查,它比较容易了解测图质量的一般情况和发现作业中的缺 点与错误.选择巡视路线的原则是:既能检查室内发现重大疑点,又能检查范围 较大,分布均匀的测绘面积.其 *** :一般沿道路进行.检查进将原图上地物, 地貌与实地对照比较,查看有无遗漏,综合取舍情况,形状是否相似,地貌显示 是否逼真,符号运用,名称及其它注记是否正确等,发现问题现场改正。

第七条 质量管理活动

1,评选"质量信得过班组"

2,评选"优秀测绘工程项目"活动

3,评选"优秀测量能手"称号活动

4,邀请测量专家对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5,与其它测量单位进行技术交流

↑事实上貌似没有这个事

第八条 远期目标

争取完成 ISO 质量体系认证以及计量认证这两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测绘单位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以下提前到总则之后)

(一)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

1、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2、负责项目合同的签定;

3、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

4、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5、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6、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

(二)项目负责人:

1、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2、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4、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6、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三)技术人员: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2、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3、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4、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5、爱护仪器设备。

(四)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

1、质量检查员必须通过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2、质量检查程序:

(1)作业员自检;

(2)作业员互检;

(3)专职质检员或 *** 质检员检查;

(4)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上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五)后勤管理人员:

1、为测绘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确保生产之一线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

3、负责测绘技术标准的收集;

4、负责测绘资料的收集,成果资料的管理;

5、负责车辆的驾驶和保养;

6、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

7、负责经费的管理。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管理,提高测绘质量,明确测绘质量责任,保障城市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及实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主管部门)

市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测绘单位责任)

测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测绘质量的法律法规,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对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测绘统一标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与国家测绘系统相联系并相对独立的上海平面坐标系统和吴淞高程系统,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因特殊需要,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商相关部门批准。

测绘合同中约定特殊技术要求的,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强制执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测绘资质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外省市测绘单位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持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向市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进行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测绘质量体系)

测绘单位应当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体系,并保障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第八条(资格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具体的测绘工作,保证测绘工作质量。

第九条(技术设计保障制度)

测绘项目施测前,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测绘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应当按照规定经过单位有审核权限人员的核准,确保测绘技术设计书规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没有技术设计书的测绘项目施测。

第十条(质检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健全质量检验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测绘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质量检查机构或者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对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并对测绘项目质量进行最终检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测绘仪器与测绘软件)

测绘单位使用的测绘仪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定或者校准,进口的测绘仪器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使用未通过检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测绘仪器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测绘软件。

第三章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本市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按照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具体承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第十三条(年度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每年组织测绘质量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主要进行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以及抽检其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列为当年度被检查单位:

(一)初次取得测绘资质的;

(二)原测绘资质升级或增加测绘业务范围的;

(三)上一年度检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四)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五)其他应当检查的。

被列为年度检查的单位数量不少于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有效持证单位总数的20%。

第十四条(专项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根据测绘管理需要和测绘成果质量现状,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某一类测绘专业项目进行质量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对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测绘持证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涉及专项检查项目内容的,应当列为年内的专项检查被检单位。

第十五条 (基础测绘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质量检验)

市测绘管理部门对本市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全面质量检验。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组织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超过30万元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逐步推行须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重大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条(地下管线跟踪测量的质量抽检)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项目的质量监督,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过程及时进行抽检,保障地下管线跟踪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对质量不合格举报的检查)

被举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测绘成果的单位,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在初步查实后,组织对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以及测绘成果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材料提供)

测绘单位应当配合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无偿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检查的,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关质量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的材料;

(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材料;

(三)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被抽检的测绘项目,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术设计相关材料;

(二)项目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三)项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检查结束后,测绘单位提供的材料应予以返还。

第十九条(检验程序、标准及结果判定)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和技术 *** 执行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及规定。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测绘成果材料为手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当次检查结果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申请复检)

测绘单位对测绘项目成果的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或者市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向市测绘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的,由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据申请组织复检。

第二十一条(结果利用)

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状况和成果质量的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测绘资质审查和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非本市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质量责任)

测绘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的,市测绘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补测或者重测,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自律)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当人们一段时间的工作结束以后,就会写一个工作总结,让自己对于这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一个汇总,总结经验,下面整理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1

20**年我司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强调对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及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到位,并结合当前实际,加大对防洪度汛、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具体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按照南岸区多次建筑安全事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开展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和总结。

2、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如下:

(1)项目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有相应资质。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配备了足够的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在岗。

(3)我司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要求、拨付了足够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足额提取并使用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4)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并按照建立的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5)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标准规定的工艺顺序和操作流程进行施工,工序前检查、工序后复查,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确保按操作规程施工。

(6)施工单位建立了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对新进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

(7)现场临边、洞口按规定进行了防护,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均执行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重点监控和防范。

(8)现场使用的钢管、扣减、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要求,现场未使用限制和淘汰的工艺和技术。

(9)对高温、雨季等恶劣天气以及节假日、秋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建立并执行了预警防范机制,提前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10)我司、监理、施工单位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做好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储备。

我司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为使人、机、环境三者安全达到更佳配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人员安全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求参建单位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前、用工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针对不同的工种和作业要求,对人员的安全生理、安全心理、安全文化、安全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教育与培训。结合生产实际,举办安全管理培训和加强法制教育。三是加强工地人员安全化建设,从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各标段每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施工单位检查上周安排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强调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切实执行项目安全责任制。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并做好记录备查。

3、工程部贯彻以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周四召开工程例会,在例会上除检查计划进度和质量情况外,都要强调安全工作。要求各标段汇报安全情况,若有安全隐患存在,立即敦促施工单位设法解决。对各标段现场代表,要求他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加强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由于工程建设人员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工程建设中保证了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2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我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中国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

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逐步、逐条进行检查落实,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工作,现将本次专项检

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营造专项检查工作氛围

(一)广泛动员,营造学习氛围。自《廉政准则》由 *** 中央颁布施行以来,我处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实施〈中国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进行学习,并坚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各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相结合。同时,我处及时召开动员会,动员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精心组织,创新学习载体。学习伊始,我处便将学习《廉政准则》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领导干部、职

工的思想教育计划, 及时召开了主题为“贯彻落实 《中国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

风建设”的民主生活会, 并以《廉政准则》 为重点,深入一线,

进行宣传, 征求意见和建议。

此外,我处还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辅导光盘、观摩廉

政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他们的廉洁从政意识。特别是接到局通知后,我处及时下发有关通知,要求每名党员采取网上自学的方式,重温《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利用电子公告屏等有效载体,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开展专项治理,探索防范风险有效途径

只有加强源头治理, 才能深化廉政建设。

自《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我处与当前开展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修订工

作相结合,不断探索防范风险有效途径,切实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

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中,我处着重抓好“小金库”、路政执法与治超管理、通行费

减免以及职工招录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专项治理。

一是“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要求, 我处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不断开展自查、不定期检查和抽

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上半年,我处严格按照省治金办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复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同时形成了全面复查报告,并向人民群众作出了郑重承诺。截止目前,我处没有以会议费、培训

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利息支出、 手续费、 虚假理赔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等现象。二是路政执法与治超管理的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实行路段管理人员定位;案件处理跟踪,实行“痕迹化”管理;加强纪律约束,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同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重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此外,为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核查,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以确保收费和路政队伍人员互相监督,防止

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是通行费减免专项治理。

我处制定了《收费站车道保畅预案》 、《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收费站应急保畅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 ,严格执行“绿色通道”车辆减免费政策,设立专用车道优先放行,保证了鲜活农产品运输

车辆顺利通行,实现了收费工作规范、有序。四是职工招录专项治理。严格按照招录制度进行招录,不走人情,并提交支委会讨论通过。五是工程招标、材料与设备采购与租赁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几年来,我处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流程更加规范,采购更加透明。截止目前,无违规现象。六是公务车专项治理。我处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制度,做到了合理调配车辆,车辆的使用费用也明显降低。七是节能降耗专项

治理。我处始终提倡“节能降耗”,反对“铺张浪费”。为此,管理处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的滋生,做到节约办公、文明办公,科学办公。如随手关灯、关电脑、不定稿不打印等。

此外,我处不断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确保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各岗位职权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运行。

三、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廉政从政问题根源

1、自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以来,我处积极组织党员

干部对照“八个严禁”、“52 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

纠过程中,主要采取以党小组和党员责任区为单位,召开专

题分析会的形式进行自查。同时,不断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反

思,查找有没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自《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实施以来,

我处严格执行,并坚持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建完善领导干部

廉政档案。同时,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处长每年

述职述廉一次,全处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也均能及时报

告。截止目前,我处无违反“八个严禁”、“ 52 个不准”和《关

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2、查摆出的问题。一是重事务,轻学习。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个别同志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

没有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二是重指导,轻实践。

个别同志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缺乏深入实

践考察和研究等问题; 三是重安排, 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

个别同志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有新的发展。但在

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

四、深入进行整改,制定专项检查整改措施

根据此次查找出的问题,我处及时制订具体的整改措

施,并采取一些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我处进一步加强理

论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党课、做报告、自学等多种方式,拓宽干部职工的知识面,提高素质,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以来,我处不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三是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三年来,我处高度重视用路人需求,及时以宣传单等形式,向用路人解答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提示工作,并努力做好紧急救援和路政文明执法等方面工作。

四是以身作则。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制度办事。

五是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规,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基本达到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务实、作风上过硬、廉政上过关的要求。

六是强化培训。针对职工提出的有关培训事宜,形成了培训计划,细化了培训内容。同时,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分类进行培训,主要采取讲座、座谈、授课、委培、自培等方式进行,以满足职工对业务知识的需要。

总之,通过《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我处有关制度,解决了当前存在的一些

实际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各岗位工作流程,使每名职

工对本岗位职权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为推进全处的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3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问题教训,及时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稳定车队安全形势,按照路局、局党委和段的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和事故案例教育活动,现将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主要做法

1、发挥管理作用,强化责任落实车队干部以此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做到了真检查、真整改、真见效。分管的干部都能够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认真查找以上8个方面工作上的突出问题,集中彻查隐患,并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将主要问题,特别是安全周分析、安全问题通报、路局安全检查信息通报中的内容以及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梳理分类

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负责人,按期销号整改,各班组对活动高度重视,针对现实安全中的关键和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的问题及症结,边检查、边整改,用检查和整改的结果来体现活动效果,确保了车队当前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2、细化活动安排,强化组织领导车队把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做到精心2组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定了“硬起手腕抓管理,大力推进专项整治”的工作思路,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把从严要求落实到各项管理工作之中。车队按照段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了活动安排,召开两次活动动员推进宣讲会议,引导职工克服厌战情绪、消除逆反心理和与己无关的思想,杜绝了上热下冷现象,形成车队“人人皆知、上下一致”的局面。

3、落实作业标准,强化现场监控活动期间,车队加大了干部添乘以及包保班组的力度,重点对折返站、夜间运行等特殊弱控区段、超员区段进行检查,要求车队干部对所包班组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一次写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对内通报。全体干部都集中精力,扑到了现场,指导工作,落实包保责任,确保了现场的安全有序。

二、活动中排查出来的主要问题

1、“三品”查堵有漏洞。车门安全宣传三句话不到位,乘降组织不进行安全宣传。

2、劳动安全有隐患。一是个别班组不按时召开班组月度安全分析会或记录格式不正确、不规范;二是车队自检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个别班组上岗证有涂改、未加盖戳记问题;三是个别乘务员对电气化区段安全控制措施掌握不牢固。

3、列车防火有问题。

4、列车外抛物及外部可移动设备设施制度落实有差距。

5、非责任旅客伤控制不利。

6、作业纪律需要加强。查摆中出现了乘务人员工作中做无关事项的问题。

7、设备安全需要高度重视。查阅以往班组三乘联检记录发现存在有的柜门、端门锁、电茶炉等设备故障时,修复不及时问题,甚至隔趟带病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