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 和 勘查 有什么区别?

1、字面含义

根据《新华字典》的释义,勘察和勘查没有含义上的区分。具体定义为:进行实地调查或查看(多用于采矿或工程施工前)。

根据与“勘察”和“勘查”相关的国家标准的释义,两者前缀对象不同,区别在于:勘察与工程建设相关,例如岩土工程勘察、高速公路勘察、市政工程勘察等;勘查与自然资源相关,例如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勘查、石油天然气勘查等。从下面的举例释义中大家也能看出两者所指的区别。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岩土工程勘察的术语定义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质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在《地质勘探规范标准》中,对地质勘查的术语定义为: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2、运用场景

从专业的角度解析,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高等教育专业中没有勘察类专业,而有勘查类专业。

具体而言,在地质类下设有“勘查技术与工程”以及“资源勘查工程”两个专业。

从行业的角度解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勘察和勘查都有相关行业,它们均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下的“专业技术服务”大类。

具体而言,涉及到勘察的行业为代号748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下属的7483“工程勘察活动”。它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和咨询等活动。

而涉及勘查的行业为代号747“地质勘查”中类,指对矿产资源、工程地质、科学研究进行的地质勘查、测试、监测、评估等活动。包括以下所有小类:“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固定矿产地质勘查”、“水、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3、行业管理方式

从归口管理机构上来说,工程勘察活动的管理机构是住建部。而地质勘查的管理机构是自然资源部。

从行业资质管理情况上来说,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而地质勘查资质于2017年取消。自然资源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制定发布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小结

综上,勘察和勘查两词之间有关系也有区别。

从字面意思来说,两者含义是一致的。

地质勘探包括哪些东西呢?

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里面包含测绘吗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包含岩土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三块。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土工程: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目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0m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船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水文地质勘察:

1.大、中城市规划和大、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2.国家重点工程、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源勘察和评价;

3.供水量10000m3/d以上的水泥工程勘察和评价;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5.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末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  

工程测量:

1.5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城乡规划测量;大型线路测量,大型水上测量;

2.1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工厂、矿山测量;

3.1km2以上改扩建竣工图和现状图测量。地籍测量;

4.大型市政工程、线路、桥梁、隧道、交通、地铁、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等工程测量;  

5.国家级重点工程、大中型国外投资和中外合资项目工程测量。整体性的三等以上平面控测量与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测量;

6.一、二等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它精密与特殊工程测量。

地质勘察资质共分几类?几级?

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x0d\x0a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x0d\x0a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x0d\x0a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一个项目要求勘察资质可以同时要求测绘资质吗

你好,可以,同时使用双资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其原因是项目是个复合项目,涉及到地质、采矿和测绘等多方面的工程。比较常见的煤矿建井就属于这种情况,有勘察、采矿、测绘和经济管理等多种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地质勘查资质包括测绘吗的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包括测绘吗,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地质勘查资质包括测绘吗,保证地质勘查质量地质勘查资质包括测绘吗,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第三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

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第五条 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都有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七条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第八条 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

(二)其他甲级地质勘查资质。

本条之一款规定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第九条 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 地质勘查资质申请的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第十一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审批机关应当将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告,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第十三条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四条 地质勘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地质勘查单位因合并、分立或者其他原因变更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第十五条 地质勘查单位因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审批机关予以注销。